德州市红十字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
序号 |
普法对象 |
重点普法内容 |
时间和形式 |
工作目标 |
责任部室 |
1 |
机关工作人员 |
1.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2.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党内法规 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 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5.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6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等法律法规 7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》《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》等法律法规 |
1.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。 2.开展法治教育培训、举办法治专题讲座。(每季度1次) 3.在 “4.15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、“5.8”世界红十字日、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、民法典宣传周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。 4.利用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。(全年) |
1.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 2.增强法治观念,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。 3.推进依法治会,促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。 |
办公室 |
2 |
社会大众 |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 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 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》《山东省红十字会条例》等法律法规 5.《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《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》《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 |
1.在 “4.15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、“5.8”世界红十字日、“12.4”国家宪法日、民法典宣传周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。 2.深入“双报到”社区,通过发放宣传彩页、举办普法讲座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。(全年) 3.利用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。(全年) |
1.提高公众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率,推动公民法治实践养成。 2.弘扬红十字精神,传播红十字文化。 3.培树城市文明新风,助力文明城市创建。 |
办公室 业务部 |